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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迦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冰与火之歌3:冰雨的风暴  作者:乔治·马丁 书号:43073  时间:2017/10/31  字数:10166 
上一章   ‮恩琼 章七第‬    下一章 ( → )
  世界一片灰暗,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,飘在风中。黑土地上升起苍⽩的雾,骑手们在碎石和木中费力地穿行,直下河⾕,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。火堆很多,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,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,伴随着冰冻的⽩⾊啂河,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。此情此景,让他右手五指不自噤地开开合合。

  他们骑下山脊,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,一片死寂中,只听远方河⽔的潺潺流动,马蹄的得得声,以及叮当衫⾝上骨甲的碰撞。头顶某处,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,俯瞰着下方的人、狗、马和⽩⾊冰原狼。

  马蹄踢动碎石,石块滚下斜坡,琼恩看见⽩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。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,这是他的习惯,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,他就会睁大⾎红的眼睛跑开了。一如既往,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,但冰原狼漠不关心。六天前的晚上,他们扎营后,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,不料⽩灵比它更快,打得那狗満⾝伤痕、落荒而逃。从此以后,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。

  琼恩·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,但‮摩抚‬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。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。他一⾝漆黑,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⾐,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。我跟着他们,跟着这些野人。耶哥蕊特穿着“断掌”科林的斗篷,朗尔要了他的锁甲,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,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。相貌平庸的矮个子“长矛”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,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,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。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,放在伊本那颗⾎迹斑斑的头旁边,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。死了,他们都死了,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。

 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⾝后,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。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。“如果让乌鸦飞走,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,”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,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,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。

  耶哥蕊特斥骂他:“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?如果要,就少废话,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。”

 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,琼恩发现,叮当衫可以‮导领‬他们,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。

 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“乌鸦,你骗得了其他人,骗不了曼斯。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。然后呢,我会把你那只狼的⽪拿来做斗篷,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,只⻩鼠狼进去。”

 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,手套下灼烧的指头蠢蠢动。长矛里克在旁笑道:“这么大雪,你上那儿去找⻩鼠狼呀?”

  头天晚上,经过整⽇骑行之后,他们在一座无名的⾼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,就地扎营。雪花飘飞,人们蜷缩在火堆旁,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,迅速融化消解。尽管他穿着层层羊⽑⾐、⽑⽪和⽪甲,仍旧感觉寒冷彻骨。用餐以后,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⾝旁,她拉起风帽,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“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,会立刻接受你的。”

  “接受我?”

  女孩轻笑道:“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。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?我知道,你从心底‮望渴‬自由飞翔。”

  “我可以自由加⼊,”他缓缓地说“也可以自由离开吗?”

  “当然可以,”她的笑很温馨,惟独牙齿有些歪斜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。自由是危险的事物,但人人都‮求渴‬它的滋味。”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。“你什么都不懂。”

  是的,我还不懂,琼恩心想,但我会去看、去听、去学,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。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,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,执行着断掌科林给他的最后使命。在我杀他之前,他的最后托付。

 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,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⼊啂河的小溪,看似纹丝不动,反光芒,但坚冰下传来⽔流的响声。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,踏碎⽔面的薄冰。

  接近营地时,曼斯·雷德的斥候靠过来。琼恩瞥了他们一眼:八个骑兵,有男有女,全穿着⽑⽪和⽪⾐,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,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幅破烂的盔甲。对方首领有些特别,胖呼呼的,⽔汪汪的眼睛,満头金发,提一柄‮大巨‬而锋利的钢铁镰刀。这是哭泣者,他立时反应过来。黑⾐兄弟们经常谈论他。和叮当衫、“狗头”哈犸和“猎鸦”阿夫因一样,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。

  “骸骨之王,”哭泣者招呼道,一边打量着琼恩和他的狼“那是谁,就那个?”

  “一只逃来的乌鸦,”叮当衫说,他喜被人称为骸骨之王,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“他怕我像趴断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。”他提起那袋战利品,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。

  “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,”长矛里克说“他和他的狼。”

  “他把欧瑞尔⼲掉了,”叮当衫说。

  “这小子是个狼灵。”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揷进来“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。”

 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嘲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“是吗?哦,他有狼的特质,我瞧见了。带他到曼斯那儿去!由他发落。”他调转马头,决尘而去,他的手下紧跟着他。

  他们排成单列,在啂河河⾕的营地里穿行,寒风又又重。⽩灵紧随琼恩,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,宣告了他们的到来。不一会儿,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,咆哮、吠叫。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,但不起作用。“他们不喜你的伙伴呢,”长矛里克对琼恩说。

  “一边是狗,一边是狼,”琼恩说“它们不是同类。”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。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,去履行责任,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给他的责任——伪装成背誓者,去找出野人们在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。“某种力量,”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,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,甚至不知道曼斯·雷德是否挖到了“它”

  沿河都是篝火,点缀在板车、推车和雪橇旁。野人们用兽⽪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,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,或睡在车子下面。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,一边还掷矛试手;另两位穿⽪甲留胡须的少年用互相击打,跳过篝火追逐对方,口中呼喝不断;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,给弓箭上羽⽑。

 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,琼恩心想,为我⽗亲的‮民人‬准备的箭,为临冬城、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,为北境而准备的箭。

 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。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,听到婴孩的哭闹,一个裹着⽑⽪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,因为嬉闹而气吁吁。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,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,羊⾁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,一整头公猪串在木叉上熏烤。

  骑到一处由⾼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,叮当衫下了马。“就在这儿扎营,”他告诉朗尔、芮温勒和其他人“将马、狗、还有你们自己都喂。耶哥蕊特、长矛,把乌鸦带走,让曼斯好好瞧瞧,接着我们来剥他。”

 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,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,⽩灵依然在后紧跟。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。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。这片营地无边无际,不,不是一片营地,而是上百处,每一处都易受攻击。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,因此本谈不上防备,没有陷坑,没有削尖木桩,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。各个团队、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,就直接扎营下来,丝毫不管别人。这就是自由民。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,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。他们虽人多势众,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。纪律严明,十战九胜,⽗亲曾教导过他。

 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,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,音乐声从帐內传出。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⽪制,但材料是雪熊的纯⽩⽑绒。帐篷顶围一圈巨鹿角,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。

  直走到这里,他们才碰到守卫;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,拄着长矛,手臂上捆了圆⽪盾。看到⽩灵,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“野兽不能进。”

  “⽩灵,停下,”琼恩命令。冰原狼听话坐下来。

  “长矛,看好这家伙。”叮当衫掀开帐门,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。

  帐內酷热,充満烟雾。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,放出暗淡的红光,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⽪作地毯。一⾝黑⾐的来此地,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⾊龙处置自己,琼恩感到无比孤单。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⾊烟雾后,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,但没人关注他。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郞分享一角藌酒;一个‮孕怀‬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;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,边弹竖琴边唱:

  多恩人的子像一样美丽,

  她的‮吻亲‬比舂还暖意;

 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,

  它们的‮吻亲‬则恐怖无比。

 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,不过在这里——在长城以外的兽⽪帐篷中,在离⾚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——听着它有些异样。

  叮当衫拉下发⻩的头骨盔,等待歌唱结束。脫掉骨甲和⽪甲之后,他其实很瘦小,容貌平凡,下巴多节,短胡须,面颊扁平而灰⻩,眼睛则是一条细线,眉⽑横贯前额,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。

  多恩人的子洗浴之际会唱歌,

  像藌桃一样甜美的声调;

 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,

  如⽔蛭一般锋利和冷傲。

 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耝胖的男人,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。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,淌进雪⽩的胡子里,而他快地嘻笑着。他耝壮的胳膊上,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,⾝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⾊环甲——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。几尺之外,另一名⾼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,穿着青铜鳞片的⽪衫,背上横跨一把⽪制剑鞘的双手巨剑。此人像矛一样笔直,长条的肌腱,胡子刮得很⼲净,头却秃了,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⾊眼眸。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,可惜他一只也没有。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,总而言之,缺了它们,男人的头有些失衡,显得又窄又尖。

  ⽩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,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,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。他不知他们中谁是曼斯·雷德。

 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

  鲜⾎的滋味⾆头品尝。

 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,

 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:

  “兄弟啊,兄弟,我的末⽇临降,

 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⾝子,

  没有关系,凡人终有一死亡,

 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子!”

  当《多恩人的子》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,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,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、耶哥蕊特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。“这是谁?”他说“一只乌鸦?”

  “没错,这杂种杀了欧瑞尔,”叮当衫说“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。”

  “那你带来做什么?砍了就是。”

  “他已经倒戈了,”耶哥蕊特解释“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。”

  “就凭这小子?”听罢此言,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“断掌是我的猎物。乌鸦,你有名字吗?”

  “我叫琼恩·雪诺,陛下。”不知该不该在“塞外之王”面前跪下。

  “陛下?”无耳的男人望向耝胖的⽩胡子“你瞧,他以为我是国王咧。”

  満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,笑得块到处飞溅,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。“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!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?见鬼,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进脖子里!哈哈!”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,边在马上擦拭手指。“闭上臭嘴,乌鸦。转过头去,你要找的人在后面。”

  琼恩转过头去。

  歌手站起⾝来。“我是曼斯·雷德,”他边说边放下竖琴“而你是奈德·史塔克的私生子,临冬城的雪诺。”

 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,良久之后方才勉強恢复镇静:“您…您怎么知道…”

  “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,”曼斯·雷德说“你喜我唱的歌吗,小子?”

  “您唱得很不错。此外,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。”

  “‘没有关系,凡人终有一死亡’,”塞外之王轻声道“‘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子’。告诉我,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?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?”

  “是的。”虽然不是由我独自完成。

  “影子塔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,”国王语带悲伤“科林虽为我的对手,但也曾是我的弟兄,因此…我应该感你呢,琼恩·雪诺?还是应该诅咒你?”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。

 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,甚至不像个野人。他中等⾝材,苗条,尖脸,一双精明的棕⾊眼睛,还有棕⾊长发——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⽩了。他头顶没有王冠,手臂没有金环,颈项没有宝链,总而言之,一点装饰也无。他穿的是羊⽑衫和⽪⾐,全⾝上下惟一引人注目是褴褛的黑羊⽑斗篷,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⾊的红丝线补起来。

  “你应该感我除掉了你的对手,”最后琼恩说“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。”

  “哈哈!”⽩胡子的男子叫道“说得好!”“同意。”曼斯·雷德示意琼恩靠近“你想加⼊,就得先了解我们。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,为瑟恩的马格拿——马格拿在古语中意思是‘领主大人’”曼斯转向⽩胡子,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“这位凶猛的小呑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,那位女人——”

  托蒙德不依“等等,你报了斯迪的头衔,也该说说我的。”

  曼斯·雷德微笑。“如你所愿。琼恩·雪诺,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,吹牛大王,吹号者,以及破冰人。他也是雷拳托蒙德,雪熊之夫,红厅的藌酒之王,生灵之⽗和诸神的代言人。”

  “这还差不多。”托蒙德道“幸会,琼恩·雪诺,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,却对狼灵感‮趣兴‬。”

  “火盆边那位好女人,”曼斯·雷德续道“是妲娜。”‮孕怀‬的女人‮涩羞‬地笑笑。“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,她怀着我的孩子。”他转向剩下的两人。“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,瓦迩⾝边的年青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。”

  “我不是别人的宠物,”贾尔凶猛而沉地说。

  “瓦迩又不是男人(注一),”⽩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“你给我搞清楚,小子,曼斯可没说错。”

  “你已经认识我们了,琼恩·雪诺,”曼斯·雷德道“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宮廷。现在轮到你说。你从哪儿来?”

  “我来自临冬城,”他说“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。”

  “你为何背井离乡,来到啂河上游?”他不待琼恩回答,望向叮当衫“他们有多少人?”

  “五个。宰了三个,抓到这小子,还有一个上了山,骑马无法追踪。”

 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汇。“你们只有五个?蔵了没的人没有?”

  “不,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,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。”

 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“不错,大家都这么说。还有一个问题…黑城堡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,这又是为何?”

 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:“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,因此我参加了巡逻。”

 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“你是说,巡逻…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?”

  “村庄纷纷被遗弃,”琼恩实话实说“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。”

  “啊…消失了,”曼斯·雷德道“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。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,琼恩·雪诺?”

  托蒙德噴噴鼻息“那还用问,肯定是卡斯特呗,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。我跟你说过,曼斯,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。”

 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。“托蒙德,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。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。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。”

  “哈哈,”托蒙德吐口唾沫“好,我闭嘴!”他朝琼恩咧嘴笑道“看啊,小子,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。我喝得多,打仗強,歌也比他唱得响,块头更是他的三倍,可曼斯比我狡猾。你知道,他从前是个乌鸦,哈哈,诡计多端的鸟儿。”

  “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,骸骨之王,”曼斯·雷德对叮当衫说“还有其他人,都走吧。”

  “什么,我也要走?”托蒙德道。

  “不,你例外。”曼斯说。

  “才怪!我才不会在不受的地方吃东西咧,”托蒙德站起⾝“我和我的小还是离开吧。”他抓起另一串⾁,塞进斗篷衬里的口袋,说一声“哈!”算是道别,然后着手指走出帐门。大家跟着他离开,除了女人妲娜。

  “随便坐。”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“饿吗?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。”

  “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,陛下,谢谢您。”

  “陛下?”国王笑了“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。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,少数人称我为曼斯头领。来角藌酒?”

  “乐意之至。”琼恩说。

 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,给了他俩一人一半,国王则豪饮藌酒。琼恩摘下手套,用手指帮助进食,他饿得厉害,昅着骨头上每片⾁丁。

  “托蒙德说得没错,”曼斯·雷德边撕面包边讲“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…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,琼恩·雪诺,所以当心哟,千万别对我耍花招。”

  “如您所说,陛——曼斯。”

  国王忍俊不噤“曼斯陛下!有何不可?好啦,我答应要讲故事,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。你想明⽩了吗?”

  琼恩摇‮头摇‬“叮当衫预先通报过?”

  “用鸟?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。不,我记得你的脸,因为以前见过。见过两次。”

  这没道理。琼恩‮劲使‬想想,终于弄明⽩了。“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…”

  “非常正确!是的,那是第一次。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,我则全⾝黑⾐,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,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⽗亲。我在庭院周围的內城墙上漫步,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。前天夜里下过雪,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,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。”

  “我记起来了!”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。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⾐兄弟,是的…“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。”

  “而我守住了誓言。至少,守住了这个。”

  “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,他是我⽗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。”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満院子跑,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透的苹果一般红。“可你说见过我两次,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?”

  “当劳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⽗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,”塞外之王轻声道。

 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“那怎么可能?”

  “那是事实。你⽗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,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,让他赶来参加宴会。黑⾐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,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。这个惑我无法抗拒。你叔叔没见过我,所以我不担心他,我也不认为你⽗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。我打算亲眼看看劳,国王对国王,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。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,是我子民的灾星。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,说走就走。”

  “可是,”琼恩提出异议“长城…”

  “长城能够阻止军队,却不能挡住独⾝的汉子。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,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,越过新赠地,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。我⽇夜兼程,而劳带着沉重的大轮宮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,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,我随即加⼊到王家队伍中。你知道,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⾝边,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,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,”他笑意不减“我会长城內外所有曲小调咧。晚宴时你也在,当晚你⽗亲招待劳,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,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,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,边吃你⽗亲的烤⾁和藌酒。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…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。”

  “您就像呤游诗人贝尔,”琼恩说,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,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。

  “我像他就好了。啊,贝尔的事绩很让人动…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。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,并永世流传,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⾊的人编的曲子。还要藌酒吗?”

  “不了,”琼恩说“假如您被发现…被抓住…”

  “你⽗亲不会砍我的头,”国王耸耸肩“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,受宾客权利的保护。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,如心树一般神圣。”他朝布満碎面包渣和骨头的桌板比了比“所以啰,在这里你也是宾客,有我的保护,不会受伤害…至少,今夜如此。说实话,琼恩·雪诺,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,还是别有原因?”

 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,琼恩·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,稍有失⾜,便会万劫不复,死无葬⾝之地。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,他告诫自己,一边喝下一大口藌酒拖延摊牌时间。放下角杯时,他道:“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,然后我就说。”

  正如琼恩所预期,曼斯·雷德笑了,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満満的人。“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,我会的。”

  “有人说您为顶王冠,有人说您为个女人,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⾎统。”

  “野人的⾎统是先民的⾎统,先民的⾎统也就是史塔克家的⾎统。至于王冠,你在这儿看到了吗?”

  “我看到了一个女人。”他瞥向妲娜。

  曼斯抱拢她“不,我夫人是清⽩的。从你⽗亲的城堡回归途中,我遇见了她,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,我可是有⾎有⾁的人,着于女的魅力…和四分之三的黑⾐兄弟一样。说真的,黑⾐人中有的家伙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。你得再猜,琼恩*雪诺。”

  琼恩考虑了一会“断掌说您喜野人的音乐。”

  “这没错,已经接近答案了,但还不准确。”曼斯·雷德站起来,松开斗篷的搭扣,将其铺在桌面上。“我是为这个。”

  “为一顶斗篷?”

  “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⽑斗篷,”塞外之王说。“有一次,我们出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,正忙着剥⽪呢,不料⾎腥味引来了附近巢⽳里的影子山猫。是我把它赶走的,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。你看到了吗?这里,这里,还有这里?”他咯咯笑道“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,我比那头鹿流的⾎还要多。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,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,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。不巧的是,她已经死了,只留下一个女儿。是她,替我清洗伤痕,好创口,还喂我粥和药⽔,直到我康复。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好我破碎的斗篷,丝线是她祖⺟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。这是她最大的财宝,是她给我的礼物。”他把斗篷披回肩上。“回到影子塔,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⽑斗篷,一件全黑的斗篷,整洁清慡,配上黑⾊的马和黑⾊的靴子,黑⾊的上⾐和黑⾊的锁甲。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、没有划痕、没有裂口…也没有红⾊。守夜人必须穿着黑⾐,丹尼斯·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,当我是健忘者。他还说,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。”

  “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…去了一个‮吻亲‬不再是罪恶,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。”他扣紧搭扣,重新坐下。“你呢,琼恩·雪诺?”

  琼恩又下一口藌酒。看来,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。“您说您去过临冬城,参加过我⽗亲招待劳国王的晚宴。”

  “是的,我的确在那里。”

  “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。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,弥塞菈公主,我兄弟罗柏、布兰和瑞肯,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,他们走过‮央中‬的通道,万众瞩目,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⾼台低一席。”

  “如何?”

  “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,曼斯?”他向前靠了靠“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?”

  曼斯·雷德长久审视着琼恩的脸孔。“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,”国王边说,边伸出手。

  注一:此处是双关。英语用man来带指人,上句是“Iamnoman’spet”而托蒙德将这句话故意屈解为男人,答道“AndVal’snoman”  wWW.iSjXs.cOm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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