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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迦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红楼梦魇 作者:张爱玲 | 书号:39171 时间:2017/9/5 字数:170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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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內宝⽟说出一个奇异的药方,凤姐附和,证明他不是信口开河。 宝⽟向林黛⽟说道:"你听见了没有?难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谎不成?" ──各本同 称凤姐为"二姐姐",与舂混淆不清。 书中人当面称呼兄嫂不兴连名字,例如第十三回凤姐称贾珍"大哥哥",贾瑞向她提起贾琏,也称"二哥哥"。宝⽟平时只叫凤姐"姐姐",对别人说起才称"凤姐姐"。此处称"二姐姐"是跟着贾琏行二,正如"二弟妹"往往称做"二妹妹"。但是叫凤姐"二姐姐",叫舂什么?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。当时还没有贾赦邢夫人,贾家只有贾政一房,贾琏可能是堂侄(见"四详")。第二十八回也写得极早。是否起初也没有舂,因此叫凤姐"二姐姐"?那这"二"字就是个漏网之鱼了。 "风月宝鉴"收⼊此书后,书中才有宁府。惜舂原是贾政幼女,自有宁府后才改为贾珍的妹妹(见"四详")。惜舂原是贾政之女的又一迹象,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报告探舂: "四姑娘房里小丫头彩儿的娘,现是园內伺候的人,嘴很不好,才是听见了问着他,他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娘,竟要撵出去才好。"探舂道:"怎么不回大?"林之孝家的道:"方才大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,顶头看见,我已回明⽩了,叫回姑娘来。"探舂道:"怎么不回二?"平儿道:"不回去也罢,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。"探舂点点头道:"既这么着,就撵出他去,等太太回来了再定夺。" 惜舂的丫头都是从东府带来的,丫头的⺟亲也是宁府奴仆,不会在大观园內当差。即使有例外,探舂也应当问一声,是东府的人,就该像第七十四回的⼊画一样,要等尤氏来处理,李纨凤姐探舂都不会擅自发放。显然第六十二回的惜舂还是探舂的异⺟妹,当时还没有宁府。此回与下一回都是写宝⽟的生⽇。此回湘云醉眠芍药裀,下一回占花名就菗到海棠舂睡。第六十三回也写得极早,回內元舂还是个王妃;大概与此回本是一回,后来扩充成两回。 舂是否早先也是贾政的女儿? 前面提起过,宝⽟起初与元舂只相差一岁。如果舂也是贾政的女儿,只能是庶出。惜舂本来是贾政幼女,不是儿孤,但是至少是早年丧⺟,才养成她孤僻的格。"四详"推测她也许是周姨娘的女儿,是错误的。舂也死了⺟亲,而与惜舂不应同⺟。如果舂惜舂都是贾政亡妾所生,加上赵姨娘以及与赵姨娘作对照的周姨娘,贾政姬妾太多──今本将他与姬妾众多的贾赦对照,正如舂反衬出探舂的才⼲。──因此舂不会是贾政的女儿。她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。第二十二回赏灯家宴有舂而没有贾赦夫妇,想必是因为回內舂制的灯谜是后添的,所以没忘了在席上也连带添上舂。 第一个早本就我们所知,已经有了第二十二回、第六十二回──缺下半回"呆香菱情解石榴裙",因为这时候还没有甄士隐贾雨村与英莲──与第六十三回。写第二十八回时,仍旧只有贾政一房,没有贾赦夫妇与舂,但是元舂已经改为皇妃,赏赐的节礼暗示后文元妃主张金⽟联姻。 一七五四本前,书名"红楼梦"时,黛⽟死后宝⽟才定亲。明义"题红楼梦"诗有:"安得返魂香一缕,起卿沉痼续红丝?"第一个早本內大概也是这样,此后改为奉妃命定亲后黛⽟才死。至书名"红楼梦"时已经又改了回来。为什么要改回来? 一七五四本前,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。这一点一直就是这样──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,回內灯谜预言元舂就快死了。奉妃命联姻的本子里,遗命没有宣布,因为贾家给贾妃戴孝是国孝兼家孝,不能婚娶,早说穿了需要回避,种种不便。近八十回方才行聘,大概不久黛⽟就死了,否则婚后与黛⽟相处,实在无法下笔。宝⽟婚后不会像贾琏那样与别房妇女隔离──贾⺟离不了他,与黛⽟不免天天在贾⺟处见面。他们俩的关系有一种出尘之感,相形之下,有一方面已婚,就有泥土气了。仅只定了亲,宝钗不过来了,宝黛仍旧在贾⺟处吃饭,直到黛⽟病倒,已经十分难堪──为了宝⽟定亲而病剧,照当时的人看来,就有不贞的嫌疑,害得程本的黛⽟临终向紫鹃自剖,斯文扫地。 要替黛⽟留⾝分,唯有让她先死,也免得妨碍钗黛的友谊,尽管宝钗对婚事也未见得愿意。她对宝⽟虽然未免有情,太志趣不合。 这早本怎么也只有八十回?一七六○中叶以后,八十回抄本"石头记"是有市价的,所以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销售。等到书主发现上了当,此本倒比今本有结尾,使读者比较満⾜,也许因此不忍菗换成为今本。 最后还有最怪的一个"旧本"之六: 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,家道隆隆⽇起,袭人既享温,不复更忆故主。一⽇大雪,扶小婢出庭中赏雪,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声,声音甚习,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。遂偕小婢自户审视,化斋者恰至门前──则门內为袭人,门外为宝⽟。彼此相视,皆不能出一语,默对许时,二人因仆地而殁。 ──境遍佛声著“读红楼梦劄记"(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) 在这本子里,宝⽟出家为僧,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"证前缘",回到神的话框子里,而是极平凡的乞讨斋饭。 程本写宝⽟走失后,贾政看见他一次,已经做了和尚,与二仙偕行,神出鬼没。于是袭人别嫁。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,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,一切照旧,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。此本写袭人嫁后"温,不复更忆故主",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,与程本的情况不合。宝⽟成了仙再来化斋,除非是试她的心──还有什么可试的?而且也不会死了。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,年代早于程本,因为程本一出,很少能不受影响的。 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写袭人嫁蒋⽟菡,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罗的暗示与第六十三回袭人的签诗"桃红又是一年舂"。看过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总批的人,知道袭人后来与蒋⽟菡一同供养宝⽟宝钗,也未必一定照这条线索续书,因为也许觉得这样宝⽟太没志气了。但是此本宝⽟与已作他人妇的袭人同死,岂不更没出息?程本的袭人在宝⽟失踪,证实做了和尚之后嫁人,已经挨骂。原著內宝⽟没出家她倒已经出嫁了,太与当时一般的观点不合,所以几乎可以断言没一个续书人会写宝⽟与背弃他的失节妇同死──太不值得。而且为了黛⽟出家,倒又与袭人作同命鸳鸯,岂不矛盾?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⽟为僧(第三十、三十一回),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。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。袭人虽然没死,他也失去了她。 宝⽟四周这许多女內,只有黛⽟与袭人是他视为己有的,预期"同死同归"(第七十八回)。四儿说同一⽇生⽇就是夫(第七十七回)。黛⽟袭人同一⽇生⽇(第六十二回)。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⽟。 那样爱晴雯,宝⽟有一次说她"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,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?"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。一语刺心,难怪晴雯立刻还嘴,袭人口中的"我们"又更火上浇油。 提起晴雯来,附带讨论明义"题红楼梦"诗有一首: 锦⾐公子茁兰芽,红粉佳人未破瓜。少小不妨同室榻,梦魂多个帐儿纱。 这是倒数第四首。上一首咏晴雯: 生小金闺自娇,可堪磨折几多宵?芙蓉吹断秋风狠,新诔空成何处招? 下一首耝看是咏黛⽟初来时睡碧纱厨。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: "一、明义诗二十篇,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,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。前边写黛⽟已有多处,若要写碧纱厨,最早该写,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,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? 二、红粉佳人一词,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。 三、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。梦魂多个帐儿纱,这是说虽然同室,而梦魂未通的话。" 周汝昌因此认为这首诗是写八十回后的宝钗,指宝⽟婚后没与她发生⾁体关系("红楼梦新证"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页)。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后, 一时铺,袭人不得不问"今⽇怎么睡?"宝⽟道:"不管怎么睡罢了。"原来这一二年间,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,他越发自尊自重,凡背人之处,或夜晚之间,总不与宝⽟狎圈,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。…且有吐⾎旧症,虽愈,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,即效中带⾎,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⽟房同。宝⽟夜间常醒,又极胆小,每醒必唤人。因晴雯睡卧警醒,且举动轻便,故夜晚一应茶⽔起坐呼唤责任,皆悉委他一人。所以宝⽟外只是他睡。 第五十一回还是袭人睡在外,袭人因⺟病回家,晴雯叫"麝月你往他那外边睡去。…伏侍宝⽟卧下,二人方睡,晴雯自在薰笼上,麝月便在暖阁外边。" 暖阁大概就是墙壁上凹进去一块,挖出一间缺一面墙的小室,而整个面积设炕,比普通的炕聚气,所以此节麝月说"那屋里炕冷",指晴雯麝月平时的卧室。暖阁上也挂著“大红绣幔"(同回太医来时),夜间放下。第五十二回紫鹃"坐在暖阁里,临窗作针黹"。潇湘馆的暖阁有窗。 芙蓉诔中有"红绡帐里,公子多情";又写晴雯去后,"蓉帐香残,娇共细言皆息"。"娇"是指病中呼昅困难。 "梦魂多个帐儿纱,"是睡梦中也都多嫌隔着层帐子。此句与上句"少小不妨同室榻"矛盾──同榻怎么又隔着帐子?只有晴雯有时候同榻,也有时候同室不同榻。百回"红楼梦"也许曾经实写隔帐看她的睡态,今本删了。 上一首诗写晴雯屈死,此诗接着代晴雯剖⽩,虽"同室榻",并无沾染。称十六岁的少女为"红粉佳人"并无不合,尤其是个"妖妖趫趫"的婢女(王善保家的语)。如果是写宝钗婚后,夫妇当然"同室榻",为什么"不妨同室榻"? 宝⽟对宝钗丰的体一向憧憬着。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总批有:"宝⽟忘情露于宝钗,是后回累累忘情之引。""忘情"不会是指婚后──婚后忘情"露于宝钗"有什么妨碍?──因此八十回內应当还有不止一次,但是并没有,想必像"回回写药方"一样,嫌重复删掉了。总之,婚后宝⽟决不会用这方式替黛⽟守节。 结在宝⽟袭人之死上的异本,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护人面桃花故事──因为怡红夜宴占花名,袭人是桃花?──虽然套得稚拙可笑,仍旧透露袭人的复杂──以为忘了宝⽟,一见面往事如嘲,竟会心脏病发,或是脑溢⾎中风倒毙。宝⽟也同样的矛盾,出了家还是不能解脫。第一个早本那两句批仍旧适用:"二次翻⾝不出"、"可知宝⽟不能悟也。"结局改出家,是否有过这么个"半途屋"(hlf-wyhouse)──国美新出狱犯人收容所──心理上的桥梁?宝⽟至死只是个"贫僧","缁⾐乞食",也继承第一个早本的黯淡写实作风。关于此本的资料实在太少,但是各方面看来,还是可能是个早本,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。 "风月宝鉴"收⼊此书后,书中才有太虚幻境,有宁府,有卫若兰。从太虚幻境的册子曲文上,我们知道卫若兰早死,湘云没有再嫁。既然没有再醮宝⽟,显然宝⽟与湘云偕老的结局已经改为出家。 太虚幻境的画册歌词预言宁府是贾家获罪的祸首。因此书中有了宁府,就有获罪的事。出了事就穷了下来,不必一直等到宝⽟晚年。所以宝⽟出家的时候年纪还轻。 最初书中只有贾政一房,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。结局改出家后,已经有了宁府,奉元妃命金⽟联姻的早本却还没有贾赦这一房。因此奉妃命联姻的本子结局还没改为出家。那是个八十回本,八十回后应当还是宝钗早卒,续娶湘云,与第一个早本相同。 第一个早本已有袭人另外嫁人。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书名"红楼梦"期总批,內引"后卅回""薛宝钗借辞含讽谏,王熙凤知命強英雄"回目,并透露此回袭人已去。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个早本。第一个早本內宝钗嫁后一年就死了。如果一年內袭人已去,倒像是吃新的醋,又像是宝钗容不得人。但是袭人嫁人要趁年轻,不在宝钗生前,也在死后不久。宝钗死后多年,宝⽟才穷得无法度⽇,所以袭人离开他的时候,生活还不成问题。 结局改出家后,已经改了贾家获罪骤衰,因此袭人嫁蒋⽟菡时业已家境贫寒,嫁后"温,不复更忆故主。"似乎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非常现实。 有个佚名氏"读红楼梦随笔"──旧抄本──一开头就说:"或曰:三十一回篇目曰:因麒麟伏⽩首双星,是宝⽟偕老者,史湘云也。殆宝钗不永年,湘云其再醮者乎?因前文写得宝⽟钟情于黛,如许深厚,不可再有续娶之事,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;而真事究不可抹煞,故于篇目特点之。" 末两句是"自传说",认为此书全部纪实。删去这两句,似乎就是结局改出家的主因。但如果为了忠于黛⽟,出了家化斋遇袭人,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宝黛的故事。 我想这是因为袭人之去是作者⾝历的事,给了他极大的打击,极深的印象。而宝黛是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,可用的资料太少,因此他们俩的场面是此书最晚的部份。第六十七回已是"风月宝鉴"收⼊此书后才有的,戚本此回已经又改写过,回內的宝黛也还不像作者的手笔。固然早本⾼低不匀,最初已有的怡红夜宴就精彩万分,第六十七回刚巧是波浪中的一个低槽。但也是宝黛的场面实在难写。结局初改出家的时候,宝黛之恋还不是现在这样,所以不专一,刚去掉了个湘云,又结束在宝⽟袭人⾝上。等到宝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,爱情不论时代,都有一种排他。就连西门庆,也越来越跟李瓶儿一夫一起来,使其他的五位怨"俺们都不是他的老婆"。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这七回,添写金钏儿这人物的时候改写过。除了少量的原文连批注一并保留了下来,此外全无回內批。加金钏儿在书名"红楼梦"期之前,至迟也是一七四○末叶,此后二十年来不会一直没批过。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后来作者再次改写这七回,菗换的几页上的批语当然没去抄录;然后直接抄手誊清,也没代抄手将保留的诸页上哪条夹批眉批双行小字抄⼊正文。因此新改的这七回仍旧只有加金钏前的四条批注。固然作者一向不管这些细节,也可见他重视脂批的限度。 这七回誊清后也没经批者过目,就传抄了出去,因此迄未加批。想必作者已故,才有这情况,与一七五四年脂砚"抄阅再评",一七五六年畸笏"对清"第七十五回,大不相同。迟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,狱神庙回等"五六稿"人誊清时,畸笏也还看过。 宝黛最剧烈的一次争吵在第二十九回,此后好容易和解了又给黛⽟吃闭门羹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第三十二回宝⽟动得神志不清起来,以至于"肺腑言"被袭人听了去,才能够义正辞严向王夫人进言,防范宝黛。第三十四回宝⽟打伤了之后黛⽟来探视,加金钏时这一场曾经添写梦中向金钏儿蒋⽟菡说"为你们死也情愿",最后这次改写又改为向黛⽟说"为这些人死也情愿"(见"三详"),感情于分散中集中,显示他们俩之间的一种奇异的了解。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预备添写一个宝黛场面──养伤时再度来探──所以回末"只听黛⽟在院內说话,宝⽟忙叫快请"是新改的,与下一回回首不衔接。下一回还没改写就逝世了。写宝黛的场面正得心应手时被斩断了,令人痛惜。 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⾼嘲,此后几乎只是原地踏步,等候悲剧发生──除了紫鹃试宝⽟的一回(第五十七回),但是此回感情虽然強烈,也不是宝黛面对面,而是通过紫鹃。 仿佛记得石印"金⽟缘"上的一个后世评家太平闲人代为解释,说这是因为二人年纪渐长,自己知道约束了。这当然是曲解,但是也可见此点确实有点费解──除非我们知道后部的宝黛场面写得较早,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后改写的。 逐晴雯后王夫人说:"暂且挨过今年一年,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。"庚本批注:"一段神奇鬼讶之文,不知从何想来。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,岂不一木偶哉?且前文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⾆,浸润之谮,原非一⽇矣。…""不知从何想来"难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袭人说过"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"?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,就恍然了。难怪批者没看见第三十四回那一段。批者倘是脂砚,本没赶上看见。 宝⽟养伤期间,支开袭人,派晴雯送两条旧手帕给黛⽟。黛⽟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泪都是为他流的,在帕上题诗。她有许多感想,其一是:"令人私相传递,于我可惧。"人是健忘的动物,今人已经不大能想像,以他们这样亲密的关系,派人送两条自己用的手帕,就是"私相传递",严重得像坠儿把贾芸的手帕给红⽟──脂砚所谓"传奷"。 起先宝⽟差晴雯送帕,"宝⽟便命晴雯来,"句下各本批注:"前文晴雯放肆,原有把柄所恃也。"这条批使人看不懂。第三十一回晴雯顶撞宝⽟,语侵袭人,因为三回后她将要担任一项秘密使命,有把柄落在她手里,所以有恃无恐? 我一直印象模糊,以为批者还在补叙那次争吵的內幕,"把柄"指晴雯窥破了宝⽟袭人的关系。"四详"后,才知道这就像贾蓉预知鸳鸯借当,与红⽟的梦有前知,都是由于改写中次序颠倒。此处经改写后,批者只把"后文晴雯放肆"的"后"字改了个"前"字。 第三十四回题帕,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闹之前。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六回之后;加金钏儿时,将挨打与挨打余波这三回移前(见"三详")。当时保留下来的几节连着批注,因此那次改写的七回一清如⽔,没有回內批,除了旧有的寥寥四条。送帕题帕显然是加金钏前的原文,因为有一条批注。这条批提起晴雯吵闹,因此晴雯吵闹也是旧有的。所以这次大搬家还波及第三十一回,晴雯袭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之后。 加金钏儿前的原文內容次序如下:茍袭人"步⼊金屋",黛⽟湘云往贺,撞见宝钗绣鸳鸯;湘云回家(第三十六回)。啕宝⽟挨打,养伤,送帕;题帕。(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──大概只有一两回,加金钏后扩充,添写⽟钏尝羹一回。)咮晴雯吵闹(第三十一回)──显然是因为妒忌袭人"步⼊金屋"。这不大合理,因为王夫人抬举袭人,晴雯再不服气也不敢发作。而且袭人"步⼊金屋"后,晴雯这两句精彩对⽩就不适用了:"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,也不过和我似的,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?"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后添写的。 题帕一场感情強烈,但是送帕题帕也不是宝黛面对面。宝黛见面的场子,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数月內改写的。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宝⽟房里去一个人,袭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守着打伤的宝⽟,自己去见王夫人。此处"檀云"二字是加金钏儿那次改写的标志。添写金钏儿这人物,使晴雯的故事一分为二,晴雯改成儿孤,第二十四回"晴雯又因他⺟的生⽇接了出去","晴雯"改"檀云",檀云这名字陌生,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头名单上添上个檀云响应。可见挨打后王夫人传唤一节,这次也改写过。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:"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。"各本句下批注:"孩子二字愈见亲热,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。"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,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。那次谈话,第一次叫"我的儿"是因为袭人识大体,说老爷管教得对;第二次如下: 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,忙问道:"我的儿,你有话只管说。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,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⽟⾝上留心,或是诸人跟前和气,这些小意思好,所以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,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,正合我的心事。你有什么,只管说什么,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。"袭人道:"我也没甚么别的说,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,怎么变个法儿,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。"王夫人听了,吃一大惊,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:"宝⽟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?"袭人忙回道:"太太别多心,并没有这话。…" 大搬家前,袭人本来已经"⼊金屋",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,在这一段內又告密,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。加金钏时,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,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,风闻是贾环进谗,她可曾听见。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:"正触了金钏儿之事,心內越发感爱袭人",因应许"我自然不辜负你",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。这样不但⼊情⼊理,也更紧凑有力。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。但是这次改写,前引的一段没动,所以忽略了"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"这句应当删去,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。 多年后,一七六二冬,才又再在前引的这一段揷⼊宝⽟迁出园外的建议,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⽩:"你有什么,只管说什么,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。"引⼊袭人的建议,使王夫人大吃一惊,以为已经出了子,袭人又忙否认。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,而有象征,宝⽟出园是袭人种的因,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。 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后宝⽟袭人谈话,"袭人细揣此话,好似宝⽟有疑他之意",全抄本、戚本作"疑他们",指袭人秋纹麝月结排挤晴雯,罪嫌较轻,后来才删去"们"字。俞平伯认为作者与脂批不一定意见一致,这是一个例子。无疑的,早本袭人的画像光线较柔和,是脂批对她一味赞美的原因之一。 第二十回宝⽟替麝月篦头,被晴雯撞见,各本都有这条长批: 闲上一段儿女口⾆,却写麝月一人。有(按:"在"误)袭人出嫁之后,宝⽟宝钗⾝边还有一人,虽不及袭人周到,亦可免微嫌小敝(弊)等患,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。故袭人出嫁后云"好歹留着麝月"一语,宝⽟便依从此话。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。… 袭人去时显然宝⽟已婚,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,否则不能称"出嫁"。 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⺟女:"我们家的规矩,爷们大了,未娶亲之先,都先放两个人服侍。…"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给贾环作妾,贾政说:"…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,再放人不迟。"怎么迟至宝⽟婚后,袭人还没收房?倘是因贾赦贾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,又怎么能娶亲?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:"一则都年轻,二则老爷也不许,三则那宝⽟见袭人是个丫头,总("纵"误)有放纵的事,倒能听他的劝。如今作了跟前人,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。"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⺟已代宝⽟选定袭人,主要是因为袭人"这几年来从未逢着宝⽟淘气,凡宝⽟十分胡闹的事,他只有死劝的";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:"…二则宝⽟再自(以)为已是跟前的人,不敢劝他说他,反倒纵起来。" 満人未婚女子地位⾼于已婚的,因为还有⼊宮的可能。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,媳妇在旁伺候。婢女作妾,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。还有一层,王夫人不知道宝⽟袭人早已发生关系。当时虽然还没有"结婚是恋爱的坟墓"这句名言,也懂得这道理,以为不圆房,袭人比较拿得住他。黛⽟死后,宝⽟想必更自暴自弃,娶宝钗后"流益甚"(端方本情节)。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──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──因此家中不敢放手,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。 "宝⽟恶劝,此是(第)一大病也。"(庚、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),与袭人之间的擦摩为时已久,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。袭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"走"来要挟,最后终于实行了。这局面大概是纪实的。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,与书中家境不同,"时值非常,一切从简",这样胶着迟迟不收房,也更近情理些。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,嫁蒋⽟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。小旦虽然被人轻视,名旦有钱有势,娶是要传宗接代的,决不肯马虎。花自芳早看出了宝⽟袭人的关系,兄妹俩死了⺟亲,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费,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。袭人又并不怎么美,与贾芸红⽟同是"容长脸",戚本作"茏长脸",近代通用"龙长脸",专指男,大概是⾼颧骨大圆眼睛、劲削的瘦长脸型。大人家出来的人⾝价虽⾼,只能作妾,要一夫一,除非是小生意人。即使兴旺起来,未见得能容她帮贴旧主。要避嫌疑,也不会来往。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,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,第一个早本內没有袭人养宝⽟夫妇的事,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。后来添写她与蒋⽟菡供养宝⽟宝钗,是否为袭人赎罪?她是否谗害晴雯,不确定,中伤黛⽟却是明写(第三十四回)。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渐的大道理,虽然钗黛并提,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⽟并不接近。但是以袭人的处境,却也不能怪她。试想在黛⽟手下当姨太太,这⽇子不是好过的。纳妾制度是否合理,那又是一回事。太太换了宝钗,就行得通。 宝⽟最后将宝钗"弃而为僧",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著。如果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,一方面固然加強了袭人对宝⽟的⺟,而宝⽟不但后顾无忧,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。这该是添写袭人养宝⽟宝钗的主因。出家是经过考虑然后剃度的,不是突如其来被仙人度化了去,这也是一个旁证。 这样看来,"花袭人有始有终"毫无事实的据,完全是创作。 第二十八回总批第一段如下: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,盖琪官虽系优人,后回与袭人供奉⽟兄宝卿得同终始者,非泛泛之文也。 ──各本同 第二十八回来自次老的早本,结局已改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⽟联姻,黛⽟逝世,但是八十回后仍旧像第一个早本,宝钗死于产难,袭人别嫁,宝⽟湘云偕老,贫极。所以写此回时还没有袭人养宝⽟夫妇的事。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"红楼梦",此回蒋⽟菡的汗巾还是绿⾊的,明义"题红楼梦"诗中称为"绿云绡"。一七五四本始有"茜香罗"这名⾊──茜草是大红的染料。此回回目"蒋⽟菡情赠茜香罗,薛宝钗羞笼红麝串",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,回內也修改了两次换系汗巾的颜⾊。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"情赠绿云绡",对"红麝串"更工整。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都是从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。此回回前总批第一段该是一七五四本新写的,下一段"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"则是保留的早本旧批。前五回內黛⽟的药方已经都删了。 总批说汗巾事件与红麝串写在一回內,是因为后文有袭人蒋⽟菡供养宝⽟宝钗,这是附会曲解或夹。此回不过预言袭人嫁蒋⽟菡,当时并不预备写他们夫妇俩供养宝⽟宝钗。 被袭人接回去香花供养,宝⽟于感之余,想必比狱神庙茜雪红⽟的美人恩更不是味,不过以他与袭人关系之深,也都谈不上这些了。但是宝⽟出家也未必与这无关。出家是离开蒋家,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。到底还是一半为了袭人做和尚。 最后把宝钗托了给她,也不枉宝钗一向是她的一个知己。 "花袭人有始有终"这一回改写过,在那"五六稿"內,被借阅者遗失。袭人之去没有改写,百回"红楼梦"中有,作者逝后五六年还在,但是终于没保存下来。在我总觉得这是最痛心的损失,因为自从第一个早本起就有袭人之去,是后部唯一没改动过的主要情节,屹然不移,可以称为此书的一个核心。袭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独往独来的一面。 总结上述,第三十一回回目有"因麒麟伏⽩首双星",而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,显然未与任何人同偕⽩首。"风月宝鉴"收⼊此书后,书中始有太虚幻境。那回目是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,因此冲突。 八十回本內只有第十四回给秦氏送殡的名单上有卫若兰。秦可卿来自"风月宝鉴"。显然是收并"风月宝鉴"后才有卫若兰这人物。当时已有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预言湘云早寡,因此自有卫若兰以来,就是写他早卒。"⽩首双星"回目只能是指宝⽟湘云。添写卫若兰后,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为"撕扇子公子追笑,拾麒麟侍儿论"(全抄本),终于还是保存原来的回目,另加卫若兰圃文字,里面若兰佩戴的金麒麟是宝⽟原有的那只,使麒麟的预兆应在他⾝上,而忽略了他未与湘云同偕⽩首,仍旧与回目不合。 早本写宝⽟与湘云偕老,显然并没出家。 庚、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宝⽟二次悟禅机:"二次翻⾝不出,故一世坠落无成也",又批黛⽟说他作的偈"无甚关系":"黛⽟说无关系,将来必无关系。…可知宝⽟不能悟也。"这口气是初看此书,还没看完。第一个早本结局没有出家。与湘云偕老的就是第一个早本。 "石头记"指石上刻的记录,因此初名"石头记"时已有楔子。但是空空道人一节是后添的。情僧原指茫茫大士,改空空道人抄录"石头记"后,为了保存"情僧录"书名,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。情僧如果双关兼指宝⽟,也是书名已改"情僧录"后。初名"石头记"时宝⽟没做和尚。 楔子里空空道人一节內提起"石头记",下注"本名",因为当时书名已改。但是卷首自述中,"将真事隐去,而借通灵之说,撰此石头记一书也,故曰甄士隐云云",句內"石头记"下并没有批注"本名",可见这位批者批书时还没有此句。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,因此自述一节末句关于贾雨村即"假语村言"也是后加的──添写这两个人物后,需要解释二人命名由来。而且最初只有楔子,此后冠以自述;楔子內此书像天书一样的出现,没有作者,与作者自述合看,有混之感,所以在此处说明是"借通灵(⽟)之说"来写自传──在这阶段,此书自视为自传小说。畸笏把这段自述收⼊"凡例",删去"借通灵之说"句,因为与楔子隔开,二者之间的矛盾不需要解释了。 甄士隐梦游太虚,太虚幻境来自"风月宝鉴",因此添写甄士隐贾雨村时,"风月宝鉴"已收⼊此书。 贾家出事是由于贾雨村丢官,被连累。此外还有贾赦侵占古扇案,宁府又是肇事的祸首,甄家抄没时又秘密寄存财物。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,贾家因代隐匿财产获罪,但是并没抄家。一七五四本起,才用甄家抄家作贾家抄家的预兆。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宝⽟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。这八回的內容都是第一个早本还没有的,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。 贾家最初只有贾政一房,所以第一个早本没有贾赦与宁府。又没有贾雨村,没有甄家──没有书中一切获罪的伏线,可见此本贾家并未获罪。 传说有"旧本",其实有十种之多。內有七部续书,两三个早本,其一写宝⽟娶湘云,晚年贫极,显然就是与湘云偕老的第一个早本。 这第一个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种续书里,內南中京刻本与端方本都写宝⽟穷途末路重逢北静王。书中有北静王的五回,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,因此原本不会有重逢北静王,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。此本据第一个早本续书,端方本又据以改写程本。 三六桥本也是据第一个早本续书,但是参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后情节。第六十三回內元还是个王妃。三六桥本写探舂封杏元公主和番,可见第一个早本內元舂是王妃,因此"杏元"封号不犯元妃的讳。 第十七、十八合回回末诗联作结,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。回內省亲,早本宝⽟已经十七八岁,不能觐见。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宝⽟年龄──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(全抄本)里面还比今本大两岁,定稿(甲戌本)已改小──次年添写省亲宝⽟觐见一节,保留的原文一律称元舂为贾妃,新句都用元妃。可见初改皇妃时只称贾妃,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号,与第一个早本的"杏元"封号相距一二十年,因此"元"字重复。 有个八十回"旧本"写到奉元妃命金⽟联姻,黛⽟抑郁而死为止。如果是别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节礼的暗示代撰,这该是八十回后的事,不必去改写前八十回。看来也是个早本,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销售。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,以至于宝钗容貌的描写与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。写第二十八回时书中还没有舂,所以宝⽟称凤姐"二姐姐"──跟着贾琏行二。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六十二(缺下半回)、六十三回,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来自极早的早本。第五十五、第六十二回都有惜舂原是贾政之女的迹象。但是舂不会起先是贾政的女儿,因为宝⽟最初只比元舂小一岁,而舂倘是庶出,与惜舂同是丧⺟而不同⺟,贾政姬妾太多,与他的个不合。所以舂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。 第二十二回灯谜预言元舂不久于人世。第一个早本已有此回,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为止,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。联姻是奉元妃遗命。王妃改皇妃,就是为了提⾼她的地位,等于奉钦命联姻。但是为了替黛⽟留⾝分,奉妃命联姻,促使黛⽟病剧的局面后来删了,仍旧改为黛⽟死在宝⽟定亲前,如明义"题红楼梦"诗中所说的。 各种续书中,只有端方本很明显的缺获罪抄没,只继续第七十二回"家道艰难",再加上宝⽟婚后更"放纵""流","年长"时终于无法维持生活。这败落经过显然来自第一个早本。"风月宝鉴"收⼊此书后,有了太虚幻境与宁府,太虚幻境的画册曲文预言宁府肇祸,湘云早寡守节,可见此时已改渐衰之局为获罪骤衰,与湘云偕老也已改出家。 奉妃命联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,写此回时还没有舂,因此也没有贾赦。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。有了宁府才有获罪,所以妃命联姻的八十回本还没有获罪的事,八十回后仍旧是宝钗早卒,续娶湘云,与第一个早本相同。 出家后重逢袭人的"旧本"写袭人嫁蒋⽟菡时贾家十分穷苦,宝⽟出家也不是成仙,否则不会当场倒毙。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。袭人之去太与当时的道德观抵触,也绝对不会有续书人写宝⽟袭人同死。而这倒正合书中黛⽟袭人并重的暗示:袭人死了宝⽟也要做和尚;"同死同归";黛⽟袭人同一⽇生⽇,四儿说同一⽇生⽇就是夫。这可能是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早本。 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时改写第二十九至三十六回,从脂批中的迹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,使袭人先告密然后"步⼊金屋",告密成为王夫人赏识她的主因,加強了结构。第三十六回湘云之去因此宕后,本来在宝⽟挨打前已经回家。第三十一回也移前,回內晴雯吵闹本是为了袭人"步⼊金屋"。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在逝世不久前再度改写,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揷⼊宝⽟迁出园外的建议;宝黛面对面的最动的几场除葬花外全在这七回內,都是这次改写的,还预备在第三十六回添写一场。誊清时未嘱抄手将保留的原文上哪条批双行小字抄⼊正文,所以这七回还是只有加金钏儿那次保留下来的四条批注,可见定稿以来迄未经批者过目,已经传抄出去,是作者亡故后的景象。宝黛情感上的⾼嘲是最后才写成的,还有袭人的画像画龙点睛的一笔。 最初十年內的五次增删,最重要的是双管齐下改结局为获罪与出家。添写一个宁府为罪魁祸首,"风月宝鉴"因而收⼊此书。同时加甄士隐贾雨村,大概稍后再加甄宝⽟家,与雨村同是带累贾家。袭人在第一个早本內并未养宝⽟夫妇,不然宝⽟湘云的下场不会那么惨。改出家后终于添写袭人养宝⽟宝钗,使宝⽟削发为僧时不致置宝钗的生活于不顾。因此袭人虽然实有其人,"花袭人有始有终"完全是虚构的。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视为八十回后情节,推测抄没后湘云宝⽟沦为奴仆乞丐,经卫若兰撮合,在圃团聚;"曹雪芹写是写了,脂砚等亲人批阅,再四踌躇,认为命攸关,到底不敢公之于世,只好把这两部份成稿菗出去了(指抄没、狱神庙诸事与卫若兰圃文字)。所以连当时像明义等人,看过全书结尾,却也未能知道还有这两大重要事故。"(按:明义所见"红楼梦"还没添写抄家);又猜度后来其余的也都散佚了,但是当初隐匿或毁弃的是这两部份,所以畸笏特别提出"卫若兰圃文字"与狱神庙回"失无稿"。但是畸笏不说,也没人知道有抄没文字已经写了出来,岂不是"此地无银三百两?" 我们对早本知道得多了点,就发现作者规避文网不遗余力,起先不但不写抄没,甚至于避免写获罪。第一个早本是个格的悲剧,将贾家的败落归咎于宝⽟自⾝。但是这样不大使人同情,而且湘云的夫家⺟家怎么也一寒至此,一死了丈夫就"穷无所归"?有了护官符解释贾史王薛四家的关系,就不是"六亲同运",巧合太多了。所以添写获罪是唯一合理的答案,但是在这之前先加了个大房贾赦,一方面用贾赦反衬出贾政为人,贾赦死后荣国公世职被贾环袭了去,強调兄弟阋墙,作为败家的主要因素。但是贾环是个"燎了⽑的小冻猫子"(凤姐语),近代通称"偎灶猫",靠赵姨娘幕后策动,也还是捣的本领有限。不得已还是不能不写获罪,不过贾环夺爵仍旧保留了下来。一写获罪立刻加了个宁府作为祸首与烟幕,免得太像曹家本⾝。曹雪芹是个正常的人,没有心理学上所谓"死亡的愿望"。天才在实生活中像⽩痴一样的也许有。这样的人却写不出红楼梦来。 Www.IsJxS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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