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迦小说网给您更好的慰寂寥阅读体验 |
|
沙迦小说网 > 言情小说 > 慰寂寥 作者:亦舒 | 书号:16099 时间:2017/5/21 字数:8521 |
上一章 嘱遗 下一章 ( → ) | |
李绫与男朋友王乃森步⼊张律师的会议室聆听宣布她⺟亲的遗嘱。 李绫廿二岁,大学刚毕业,长得神气漂亮,正是一个女风华至美的时刻。 ⺟亲逝世,固然带来若⼲伤感,但并没有影响到她整体飞扬的神采。 李绫穿着套考究合⾝的黑⾊香奈儿,脸容肃穆,挑一个前排位子,静坐静下。 会议室中还有其它人等,李绫没有去注意他们。 那是她⺟亲的遗嘱。 ⺟亲只得她一个女儿,四十四岁才养下她,彼时,李绫的⽗亲早已超过五十,经已退休,弄女为乐。 ⽗⺟节蓄丰厚,李绫自幼得享稳定的家庭经济生活,年纪大的双亲对她又加倍容忍,李绫十分清楚记得,她再调⽪捣蛋,⽗⺟亦能一笑置之。 应该是被宠坏的。 李绫吁出一口气。 王乃森握一握她的手“怀念⺟亲?” “一辈子怀念。” ⽗亲先去世。 很不幸,这是人类最终难免的结局。 ⺟亲哀伤而理智地打理一切后事,益发与李绫亲厚,⺟女时常相偕周游列国。 李绫记得⺟亲最爱说的两句话是“你是我的一切”与“你是我生活中唯一乐趣” 然后她的健康亦渐崩溃。 想到此处,李绫泪盈于睫。 遗产不算丰厚,约有四间房子,若⼲现金,但已⾜够她舒舒服服生活,对于⽗⺟的财经状况,李绫十分清楚。 王乃森握一握女友的肩膀“让我们速速结婚,养六个孩子,満屋跑。” 李绫不语,只是笑笑。 张律师进来了,咳嗽一声。 李绫早认得他,趋向前握手。 张律师说:“请坐。”他摊开手上的文件。 他又咳嗽一声。 李绫觉得奇怪,这个经验老到的律师为什么一脸为难尴尬? 只听得他提⾼声音,慢条斯理地宣读“我此刻公布李陈少萍女士的遗嘱。” 李绫并无留心。 张律师读下去:“我,李陈少萍,将我的财产,公平分为两份,给我的两名女儿,章瑞全与李绫。” 李绫猛地拾起头来,耳边嗡地一声。 谁? 她一脸疑团瞪着张律师。 张律师十分无奈,朝李绫⾝后看一看。 李绫霍地转过⾝子去,要到这个时候,才发现后座有一位妇少,⽪肤⽩皙,势姿文静,低头,默坐。 李绫失态了,她提⾼声线质问:“你是谁?张律师,你搞什么鬼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你不是想告诉我,我⺟亲尚有另外一名孩子吧?” 李绫动,讶异,惊惶,一生人都未试过如此失措。 她要扶住椅背,深深昅一口气,才停止⾝子剧烈摇晃。 王乃森亦被意外打呆。 张律师走近“小绫,来见过你同⺟异⽗姐姐章瑞全。” “笑话!”李绫的声音又拔⾼一度“发什么神经?我⺟亲止得我一女,张律师,我会控告你毁谤。” 张律师喝止她:“小绫,请你镇静下来,这一切在你出生之前经已发生,你不可能了解,请接受事实,详情我慢慢同你说。” 李绫脸⾊煞⽩,她如堕⼊无底深渊,又像被人用冰⽔淋头,牙关打战,说不出话来。 转头看那章瑞全时,只见那女子仍然低头不语。 幸亏王乃森在她⾝边,拉一拉她,说:“小绫,我们先走一步。” 张律师说:“稍后我到府上来。” 王乃森连忙把女友硬行拖走。 车中,李绫一言不发。 到达公寓,王乃森斟一杯拔兰地给她。 李绫抬起头来,思维混,她怔怔地说“有人欺骗我。” 王乃森坐在李绫对面“也许不,也许只是有人想把这宗事情留待你成年才告诉你。” 李绫摇头摇,看牢王乃森“我是⺟亲唯一的孩子。” “我相信那位章女士是有适当件证的。” “不可能,她是假的。” “结婚超过一次的人是很多的,并不是罪行。” “⺟亲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她有另外一个女儿。” “从无?” “从不,我是她生活中唯一的乐趣,她只爱我一个,我享受她全部的爱。” 王乃森搔着头⽪,大惑不解。 “这是一个骗局,一会儿见到张律师,我会把他的狗头切下来。” 王乃森又问:“从来没有提起过,一次都没有?” 他看到李绫肯定地头摇。 王乃森十分震“一个人的心只有丁点大,没想到可以把一个这样大的秘密,蔵在黑暗中这么些年。” 他连忙问自己:你有没有事情瞒着李绫?不噤満头大汗。 李绫喃喃说;“没有可能,⽗亲也从来没有提过。” 门铃一响,张律师来了。 李绫冷笑一声,看看她这个平⽇相当敬重的张叔叔。 “小绫,章瑞全的确是你的姐姐。” “放庇。” 张律师一口⼲尽手中的酒,不怒反笑“我看过她的出生文件,她⽗⺟的结婚证书,以及离婚证书。” “伪造文件。” “它们都是真的。” “谎话。” “章女士并不在乎遗产。” 李绫跳起来“我也不稀罕,一个大学毕业生,有手有脚,哪里去不得,什么不能做?我不是怕有人分簿我⺟亲的财产,事实上她只有我一个孩子。” “不,小绫,她有两个孩子,接不接受在你,这是事实。” “我不相信。” “她来立遗嘱之时,我也不相信,我认识她超过廿年。” “我十分震惊,我们改天再谈,张律师。” “我知道你不好过,小绫,你至聪明洒脫不过,你会想通的。” 他走了。 这时,王乃森已深信不疑。 整件事很简单,李伯⺟在很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,生过一个孩子,以后因为种种原因,断绝来往,直至她去世,才让两个女儿分享遗产。 简单?对于当事人李绫来说,此事却复杂得不能接受。 “我很疲倦,我要睡一觉。” “我陪你。” “不,不用,你请回吧。” “李绫,你从来没有拒绝让我陪你。” “这次你帮不了忙。” “我知道,但我可以精神支持你。” “我想一个人静一静。” 王乃森恼怒“你妄想踢走我。” 李绫烦恼地用垫子蒙住头。 王乃森同李伯⺟十分稔,她老催他俩结婚,并且愿意在经济上支持他们。 李伯⺟是位乐观大方的事业女,凭乃森的观察,她格上并无暗面,她与李绫的关系,是乃森所见,所有⺟女间最完美的。 真没想到,她还有另外一面。 也许李绫觉得忍受不了,也是应该的。 世上没有如同⾝受这回事,当事人心如刀割,旁观者再关心,也隔着一层⽪⾁。 乃森拥抱着李绫。 李绫忽然嚎啕大哭起来。 能够哭还是好的。 半晌,李绫说:“乃森,来,我们去找她。” 乃森摊摊手“谁知道她在哪里?” “我知道。” 李绫估计她会在张律师府上。 猜得一点不错。 张律师出来开门,有点无奈。 “小绫,在我家中,你不得无礼。” “我是生番,好了没有?” “令堂把你宠得差不多像新几內亚猎头族。” “她在吗?” “令姐正在休息。” “我可以进来吗?” “你能控制你自己否?” 李绫然点头。 她希望她做得到,适才甫见这名素昧平生的姐姐,心中忽然充満仇恨,巴不得扑过去挖出她的眼珠子,把她打烂。 李绫不敢相信自己会充満暴力,就算王乃森有了另外一个女伴,她也不见得会如此失态。 张太太给李绫一杯浓浓普洱茶。 然后,把覃瑞全带出来。 这下子,冷静的看清楚了,李绫发觉这位半姐比她长得更象⺟亲。 一般的小圆脸,⾼佻⾝段,以及漫不在乎的神情。 实在是同一印子印出来呢,不容怀疑。 “握个手。” 两个女子并没有动。 章瑞全说:“明天我便动⾝回港香,我已知会张律师,遗产捐给此地卑诗省大学。” 不是为钱。 “我只不过想来看看她有什么话同我说。” 语气有点凄凉。 “她不爱我,我从来没有见过她。” 李绫忍不住“不,她是天地间至亲爱的⺟亲。” “对你,是,你比较幸运,对我,不,我从没有见过她。” 李绫头摇“⺟亲不是这样的人。” “对不起,我只能照我的经验说。” “也许,有人从中作梗。” “也许,”章瑞全颔首“这个理由,⾜以使一个女子三十年来,不见女儿一面。” 说话也很厉害。 李绫头摇,她们在谈的,不可能是同一人。 “我⺟亲爱我爱得不得了。” “各人命运不一样。” 李绫无法说服半姐,于是低下头来。 只听得章瑞全笑笑“过去的事不必再谈。” 过一会儿,李绫问:“你结婚没有?” 章瑞全点点头“对方待我不错。” “谁带大你?” “⽗系的大家庭。” “有没有人爱你?” 章端全嗤一声笑出来,这位小妹,好不天真,他们都说生活美満幸福的孩子长不大,信然。 “有,”她回答:“有人爱我。” “你有无职业?” “我是一名民事律师。” “呵,那多好。” “看情形,你终于相信我与你有一个共同的⺟亲了。” 李绫不得已点点头。 “她从没在你面前提起过我?”章瑞全十分苦涩。 “⺟亲一定有她的苦衷。” “对她来说,我本不存在,她是这样努力要忘记章家一切。” 李绫忍不住斥责她“也许你们章家作恶多端。” 乃森拉一拉女朋友的手。 李绫说下去:“你想这可能是单方面的事吗?” 章瑞全站起来,拂手走⼊內厅。 “不可理喻!” 张律师叹口气“谈得好好的,又吵起来,这可能是你们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见面,亲骨⾁,为什么不客观一点?” “只有⺟亲可以解释这件事。” “我想不,”王乃森说“假如伯⺟能够解释,伯⺟一早已经这样做。” “为什么不瞒我们一辈子?”小绫掩脸。 “这并非不能见光的事。”张律师意图开导。 “你是怎么找到她的?” “我派人在港香登寻人广告。” “⺟亲嘱你这样做?” 张律师点点头。 一个⻩昏,老朋友李陈少萍忽然上门来找他,脸⾊详和,要求立一张简单遗嘱,当她把两个女孩子的名字说出来以后,张律师的吃惊讶异,不下于此刻的李绫。 他没有多问,李陈少萍亦无多说。 她似乎想解释,嘴略为颤动一下,终于一字不露,站起来告辞。 遗嘱的秘密一直保守到三年后的今⽇。 李绫告辞。 临走说:“请同章姐小讲,⺟亲并没有忘记她,一切与我平分,可见在她心目中,章姐小的地位不轻。” 她偕乃森离去。 章瑞全听到妹妹这番话,不知恁地,鼻子一阵发酸,她努力忍着忍着,⾖大泪⽔,终于滚下眼眶。 张律师同子说:“短暂人生,漫长痛苦。” 李绫食不下咽,草草休息。 整夜梦见⺟亲。 妈妈,妈妈,她辗转梦呓。 梦见自己三五岁模样,扮小藌蜂,背两只小翅膀唱歌,唱完了,扑到⺟亲怀中,让⺟亲吻亲,听⺟亲笑说:“你是我生命中至乐。” 李绫惊醒,可怜,没有⺟亲的童年,会是什么样的童年? 对李绫来说,尤其不可思议,她由⺟亲亲手带大,⺟亲已经退休,一早到晚,就是服侍她。不用上班 早上起来,先滚到⺟亲上,伏到她瞠,听妈妈说故事,同妈妈一起看电视新闻,让妈妈称赞…一同吃早餐,梳洗,去游泳,去逛公园,去图书馆。 李绫敢说,没有人的童年如她的童年那般舒适惬意。 ⺟亲为了同她去参观农场,驾车三十分钟到郊外,使李绫印象最深刻的是小猪:鬈尾巴,在泥巴中打滚,看得她笑声不绝。 这样的一个好妈妈。 会吗,她真会对章瑞全不理不睬? 李绫不能置信。 李绫起昅烟。 天⾊渐渐亮了。 她记忆中的⺟亲是博学,和蔼,幽默感极之丰富的一个人。 到十岁的时候,她听见外国同学抱怨家长工作忙,应酬多,见面难,还莫名其妙——什么,⽗⺟整天不在家?她的爸爸妈妈很少外出。 即使赴宴,无论如何也带着女儿。 李绫有无数美丽的外出服,不折不扣,她是一个小公主。 在家先实习一次礼仪:怎么样拿刀叉,如何吃,如何吃意大利粉,一股脑儿教她,李绫唯一遗憾,是妈妈没有活到八十岁或是一百岁。 电话铃响。 谁? 李绫听到章瑞全的声音:“我知道你睡不着,我整夜不寐。” “早。” “出来喝杯咖啡如何?” “你知道罗布臣街?那里有间奥都餐厅,半小时后在那里等你。” “再见。” 李绫套上运动服出门去。 章瑞全比她先到,面前已有一杯咖啡。 第二次见她,李绫的感觉又不一样,这次充満同情,李绫知道自己霸占了⺟亲所有的爱,不噤惭愧。 章瑞全说“我今天下午机飞走。” “呵,这么快。” “我想向你拿一样东西。” “没问题。” “你可有⺟亲的照片?” “有,”李绫连忙打开⽪夹子,取出一张她所珍惜的一张小照“送你。” 覃瑞全看看照片良久。 照片中李绫拥抱着妈妈。 章瑞全轻轻说:“看样子她不是坏妈妈。” “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。” 章瑞全讪笑,过一会她说:“我也打算做⺟亲。” 李绫答“我也喜孩子,⺟亲告诉我。孕怀是非常痛苦且焦虑的一件事情,要我有心理准备。” “呵,”章瑞全耸然动容“真的吗?我低估了整件事。” “⺟亲为我,”李绫说:“孕怀时患了⾼⾎庒及糖尿症,不是没有牺牲的呢,⾼龄危殆产妇,完全一命博一命,所以,要生趁早生。” 章瑞全低下头。 李绫过一会问:“令尊呢,好吗?” “去世了。” 李绫恻然“我同你都是儿孤了。” 章瑞全颌首。 “你看,是非成败转成空。” “不,你永远存有美丽的回亿。” 李绫不语。 “我要走了。” “谢谢你这杯咖啡,我要是到港香,能找你见面吗?” “有这种必要吗?” 李绫吁出一口气“现在我们认识了。” “再见。”章瑞全扬一扬手。 ⺟亲对她来说,遥远陌生,只是一帧照片。 童年时,她曾假设她是一个坏女人,撇着旗袍领子,横夹香烟,一副琊派,面首三千,不顾家庭。 听李绫说,完全不是那回事。 听张律师的叙述,更加同她的想象风牛马不相及。 覃瑞全忽然不知所措。 幸亏已经有⾜够定力应付一切变故。 上了车,回头再看看妹妹,姐妹俩命运大大不同,上安天排,往往令人无可奈何。 妹妹漂亮,潇洒,充満自信,⺟亲尽力栽培她,成绩是看到的,章瑞全心酸地低下头,车子一时间远去。 李绫的心情慢慢沉静下来。 她到张律师处,与他商谈。 “妈妈还有若⼲首饰,有一只五卡拉圆钻戒,我一直在戴,既然说平分,还是拿出来的好。” “不必如此琐碎。” “姐姐真的什么都不要?” “遗产要待一年后才可领取,届时再说吧。” “她有多大?” “比你大十五岁。” “看不出来。” “正是。” “我不再恨她。” 张律师啼笑皆非“你恨她?好象应该是她恨你。” “她恨我吗?” “不,她有⾜够学养去应付这件事。” “王乃森同我要结婚了。” “意料中事,恭喜恭喜。” “姐姐有消息,请告诉我。” 张律师送李绫到门口。 李绫拿着一束花去探访⺟亲,在草地上蹲下。 她似有许多话要说,又完全说不出来,章瑞全若果知通她的感觉,一定会好过点,⺟亲对李绫来说,忽然也变得陌生。 不过她终于说一句:“我爱你,妈妈。” 一阵风吹来,树叶沙沙地响,上一辈的恩恩怨怨,随风而逝。 几个当事人都已经故世,要知道事情真相,只能凭想象。 李绫不愿多加思索,她决定把自己的生活,放在首位,忙着筹备婚礼。 王乃森抱怨结婚是天底下至劳民伤财之事,似有办不完的事,花不完的钱,可是两人还是兴致地订酒会,联络牧师,置礼服。 ⺟亲要是在生,不知多⾼兴。 她一直喜王乃森,小王小王那样叫他,并不嫌他家境清贫。 婚礼前一晚,贺电不绝,最使李绫⾼兴的,还是听到章瑞全的声音“祝福你,李绫。” “谢谢你。”李绫泪盈于睫。 “我孕怀了,预产期在十一月底。” 李绫惊喜“那多好,喂,你一大把年纪,小心至上。” “我不多讲了。” “有机会再说。” 李绫怔怔挂上电话,⺟亲快要有第三代了。 王乃森进来问:“什么事?谁的电话?” “我姐姐。” “呵你们已经有了解了。” “我有一种感觉,她会接受遗嘱的安排。” 王乃森轻轻说:“看得出你关心她。” 李绫点点头“毕竟也是⺟亲的女儿。” 她深深叹口气,然后把头靠在王乃森肩上笑起来。 Www.IsJxS.CoM |
上一章 慰寂寥 下一章 ( → ) |
沙迦小说网提供了亦舒创作的小说《慰寂寥》干净清爽无错字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,沙迦小说网给您更好的慰寂寥阅读体验.尽力最快速更新慰寂寥的最新章节,用心做最好的小说精校网。 |